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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盟強製數字遊戲轉售

by Violet Jan 21,2025

歐盟法院裁定:可轉售下載遊戲,但需遵守限製!

Steam, GoG and Others Must Allow Reselling of Downloaded Games in EU

歐盟法院近日做出判決,消費者有權轉售已購買的下載遊戲和軟件,即使軟件許可協議中存在禁止轉售條款。讓我們深入了解詳情。

歐盟法院批準下載遊戲的轉售

版權耗盡原則與版權界限

Steam, GoG and Others Must Allow Reselling of Downloaded Games in EU

歐盟法院裁定,消費者可以合法轉售先前購買並已使用的下載遊戲和軟件。這一判決源於德國法院之間關於軟件經銷商UsedSoft和開發商Oracle之間的一場法律訴訟。

法院確立的原則是發行權的耗盡(版權耗盡原則₁)。這意味著,當版權持有者出售一份拷貝並授予客戶無限期使用該拷貝的權利時,發行權即告耗盡,允許轉售。

這一判決適用於歐盟成員國的消費者,涵蓋通過Steam、GoG和Epic Games等平台獲得的遊戲。最初的購買者有權出售遊戲許可,允許其他人(“買方”)從發行商的網站下載遊戲。

判決書中寫道:“一項許可協議賦予客戶無限期使用該拷貝的權利,該權利持有者將該拷貝出售給客戶,從而使其獨家發行權耗盡……因此,即使許可協議禁止進一步轉讓,權利持有者也不能再反對該拷貝的轉售。”

實際上,過程可能如下:最初的購買者提供遊戲許可證的代碼,在出售/轉售後放棄訪問權限。然而,缺乏明確的市場或此類交易係統帶來了複雜性,仍然遺留許多問題。

例如,關於注冊轉移如何進行的問題。例如,實體拷貝仍然會在原始所有者的帳戶下注冊。

(1) “版權耗盡原則是對版權所有者控製其作品發行的一般權利的限製。一旦作品的副本在版權持有人的同意下售出,該權利就被認為是‘耗盡’的——這意味著購買者可以自由轉售該副本,而權利所有者無權反對。”(來自Lexology.com)

轉售者在轉售後無法訪問或玩遊戲

Steam, GoG and Others Must Allow Reselling of Downloaded Games in EU

發行商在用戶協議中插入不可轉讓條款,但該裁決推翻了歐盟成員國中的此類限製。雖然消費者獲得了轉售的權利,但限製在於出售數字遊戲的人不能繼續玩它。

歐盟法院指出:“獲得計算機程序的有形或無形副本的原始購買者,其版權持有者的發行權已耗盡,必須在其轉售時使其下載到自己計算機上的副本不可用。如果他繼續使用它,他將侵犯版權持有者對其計算機程序的獨家複製權。”

允許為程序使用而進行必要的副本複製

Steam, GoG and Others Must Allow Reselling of Downloaded Games in EU

關於複製權,法院澄清說,雖然獨家發行權已耗盡,但獨家複製權仍然存在,但它“受合法獲取者使用所需複製的限製”。規則還允許製作使用程序所需進行的複製,任何合同都不能阻止這一點。

“在這種情況下,法院的答複是,任何後續獲得副本的獲得者,其版權持有者的發行權均已耗盡,構成此類合法獲得者。因此,他可以將其計算機下載到第一獲得者出售給他的副本。這種下載必須被視為計算機程序的複製,這對於使新的獲得者能夠根據其預期目的使用該程序是必要的。”(來自《歐盟版權法:評論》(埃爾加知識產權法係列評論)第二版)

對備份副本銷售的限製

Steam, GoG and Others Must Allow Reselling of Downloaded Games in EU

值得注意的是,法院裁定,備份副本不得轉售。合法獲得者被限製轉售計算機程序的備份副本。

“計算機程序的合法獲得者不能轉售程序的備份副本。”這是根據歐盟法院(CJEU)在Aleksandrs Ranks & Jurijs Vasilevics訴微軟公司一案中的判決。